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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报

时间:2026年02月03日 来源:

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725日在仙桃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刘新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决议,锚定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使命任务,以非常之为破解发展之难,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财政运行持续平稳。2024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0.03亿元,同比增长5.07%,公共预算收入稳步提升;地方税收分成收入29.03亿元,税收占比达72.5%;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6.85亿元,同比增长1.99%

——民生福祉持续增进全年民生支出达88.08亿元,支出占比持续保持在80%以上。义务教育支出13.2亿元,其中投入0.5亿元用于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落实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资金7.62亿元,惠及111.37万名参保群众。统筹0.6亿元就业补助资金,精准落实稳岗就业政策,全力稳住就业基本盘。发放优抚对象抚恤、特困群体救助等各类补助资金3.12亿元,惠及58.56万人次,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安排3.92亿元财政衔接资金,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投入0.49亿元住房保障资金,推进公租房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及老旧小区改造,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

——流域综合治理持续强化全年农林水支出13.01亿元,同比增长1.45%;节能环保支出3.91亿元,同比增长0.41%,为生态建设注入强劲动能。统筹6.49亿元支持基础交通建设与高标准农田项目,夯实流域综合治理根基。投入2.43亿元实施杜家台蓄洪区工程、汉江及东荆河堤防加固等重大水利项目,筑牢水安全防线。投入2.61亿元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及排湖区域生态整治,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审计整改效能持续提升。查病、治病、防病体系更趋完善,构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推动整改任务全链条闭环落实。深化与纪检监察、巡视巡、组织人事等部门协同联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督查等贯通协作机制,形成整改监督合力整改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

一、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级预算执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镇办及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一)市级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03亿元支出106.85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0.79亿元、支出28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58万元、支出1758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8.95亿元、支出36.04亿元当年财政收支基本平稳。发现的主要问题:

1.应缴未缴预算收入。截至2024年底,市本级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共计1.89亿元应缴未缴预算市本级历年土地出让金收入1.48亿元应缴未缴预算。

2.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截至审计时,全市有6家企业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问题

3.专项资金未拨截至2024年底,市本级财政应拨未拨专项资金7.77亿元,其中:2023年及以前年度4.47亿元,20243.3亿元。

4.将非义务教育资金调入金库使用。2024年,市财政局将仙桃职业学院非义务教育阶段学费、住宿费等资金调入金库使用1.06亿元。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重点审计了56家市直一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2024年度预算总体执行率达68.92%与上年相比下降了19.28%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无资金来源编制预算。2024年,13家单位在无资金来源的情况下,编制预算支出2772.75万元。

2.部分项目支出未执行或执行率偏低。一是21家单位39个项目未执行,涉及金额1.92亿元。二是2家单位的3个项目连续两年未执行,涉及金额479.8万元。三是23家单位44个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涉及金额7.69亿元。

3.国库集中支付或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严2024年,23家单位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及公务卡结算制度,将财政资金转入单位职工个人账户,涉及468262.37万元。

(三)镇办及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1.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合规。2个地方无依据拨付民营企业、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扶持资金。2个地方因集体决策不当,造成资金损失浪费17.59万元。1个地方回购镇中心水厂经营权无依据确定回购补偿款,且收购程序履行不到位。3单位大额支出未经集体决策,涉及金额400.32万元。1家单位未报政府同意,自行调整拆迁过渡安置费标准。

2.专项资金拨付管理使用不到位。5个地方和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用于机关经费或其他项目支出1家单位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跟踪管理不到位,致使92.37万元资金被21个村违规用于偿还债务和村部维修1家单位购置的平板电脑未被有效利用1个社区在项目未实施的情况下,申报黑臭水体以奖代补资金22万元,截至审计时该项目仍未实施。4个地方存在滞留欠拨专项资金的问题

3.支出审核把关不严5个地方和单位公(商)务接待存在报账手续不规范,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等问题。4个地方和单位违规发放公车补助、改革性补贴、信息宣传奖等43.02万元。2家单位虚报劳务、运输及设备租赁费2个村签订虚假合同套取资金

4.行政执法行为缺乏管控。1家单位38家私营业主的违法行为未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存在以罚代管现象;对25家私营业主的违法行为随意降低处罚标准;对欠缴罚款的12家私营业主未采取措施,导致26.2万元罚款未收缴到位1家单位对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督办不到位,4家企业有26处安全隐患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扶持新型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财政衔接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扶持新型村级集体经济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2019年至2024年,全市下拨扶持新型村级集体经济项资金6690万元涉及125行政村。

1.8个村400万元扶持资金闲置未用。一是5个村20212022年扶持资金250万元截至审计时仍未使用,闲置时间最长达3年。二是20229月至202412期间3个村收回以前年度入股股金150万元,截至审计时仍未使用,闲置时间最长达2年零8个月。

2.3个村项目推进不快。20224月至10月,市财政局拨付3个村扶持资金150万元,3个村的扶持资金分别滞留在财政所账户1年零3个月、1年零11个月、2年零3个月后,用于购置门面或建设冷库。

3.20个投资项目未被有效利用。

111个冷库建成后未被有效利用。一是4个村投资285.43万元兴建冷库,完工后一直未投入使用,闲置时间最长达11个月二是2村的冷库承租人退租后一直闲置,闲置时间最长达1年零10个月,涉及金额99.43万元三是5个村的冷库建成后未及时出租,闲置时间最长达3年零3个月涉及金额323.83万元

29个村投资的电商平台、厂房未被有效利用。一是4个村投资的项目一直闲置未发挥效益,涉及金额218.95万元。二是2兴建的厂房承租人退租后一直闲置,涉及金额97.81万元闲置时间长达2年零3个月。三是3厂房未及时出租,涉及金额181.15万元闲置时间长达1年零4个月。

4.9个村欠收租金、分红款43万元。4个村欠收投资分红款17万元;5个村欠收租金26万元。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将已完工项目重新申报财政衔接资金。2024年,1个地方将2023年已完工的2个项目作为未开工项目,重新申报财政衔接资金80万元。

2.未经审批擅自变更建设内容。2024年,3村未按批复内容建设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其2道路建设超出批复长度1未经审批变更道路建设内容原批复为长1750米、宽2米的道路,实际建设为长1510米、宽2米和长450米、宽1.5米的两条道路。

3.验收把关不严,工程存在偷工减料现象。4地方12条道路未按设计要求施工,存在建设厚度不达标的现象。

三、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在部门预算执行、国业运营管理情况等审计中,重点关注企业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2024年,重点市洁达环境卫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企业未实行公司化运作。202312月,市洁达环境卫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洁达公司)股东从原国资办全资控投,变更为市城发投集团持股51%、市国资委持股49%。股东发生变更后,市洁达公司一直未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任命董事和监事,致使董事会、监事会空置。该公司机构设置和人事任免由公司党支部决定,大额支出其他重大经济事项均由主管部门审批或研究决定。

2.会计信息失真市洁达公司未正确计量当期收入和成本,造成收入不实740.14万元成本费用不实366.34万元,固定资产不实663.08万元。

3.企业抗风险能力不足。2021年至2023年,市洁达公司公益性清扫清运服务费收入占比高达99.52%,市场化服务收入仅占0.48%;公司服务对象固化,主要是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除2022年略有盈利外,其余2年均为亏损,企业抗风险能力明显不足。

4.借用设备管理混乱。截至审计时,市洁达公司向其主管部门杨林尾镇等20个镇借用环卫设备,均未办理借用手续,未建立台账,也未对资产使用情况实施现场管理,导致借用设备存在流失风险。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专业化运营不足。5家市直一级预算单位和20家二级单位未建立国有资产内部管理制度24家单位未按规定定期或不定期盘点资产以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全市开展闲置土地及房屋盘活工作方式单一,仅通过公开拍卖进行处置。在资产共享共用、公物仓管理以及集中化、专业化运营等创新路径上无实质性进展。抽查发现,8家单位有36间临街商铺和2处办公场地闲置超过6个月,利用低效,未充分发挥经济和社会价值。

2.国有资产管理平台管控不到位。

1)国有三资管控平台接入覆盖率不足。抽查发现,截至审计时,24家二级单位尚未接入湖北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系统,未能纳入国有三资三变管控平台统一监管。

2)产权登记管理不到位。抽查发现18家单位共5.23万㎡土地及20.75万㎡房屋未完成产权登记。

3)资产管理台账信息登记不实。一是5家单位将不动产划转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但资产管理台账未同步更新。5家单位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资产管理台账中仍被错误标注为无产权产权待界定三是10家单位资产管理台账中,办公楼登记面积实际产权登记面积多1.04万㎡。

3.未经审批、未按规定程序和标准配置办公家具等设备。2024年,7家单位未履行资产配置审批程序,自行配置资产178.18万元2家单位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新增资产41.58万元9家单位擅自改变财政部门批复的资产配置计划,超过规定价格上限购置办公家具2.61万元。截至审计时,25家单位超过规定多配备办公设备1831台()。

4.未经审批、未按规定程序和年限出租国有资产,且欠收租金15.8万元。2024年,2家单位未经财政部门审批,将22处房屋出租给单位和个人,实现租金收入42.3万元。23家单位未经公开竞价出租资产309处,其中169处资产未经评估确定租赁价格。2家单位超规定年限出租国有资产3处。2家单位资产出租收入15.8万元,截至审计时仍未收回。

四、基本公服务和民生保障领域审计情况

(一)公立医疗机构运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为规范公立医院医疗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重点对20221月至20246月期间市中医医院运营情况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销使用情况开展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中药饮片销售存在超规定加价现象。市中医医院(以下简称市中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反映中药饮片销售综合加价率为20%。经抽查10家供应商配送的中药饮片销售情况发现,该院存在超过政策规定25%的加价上限加价的现象

2.人为分解住院,增加患者负担抽查发现,市中医院对未达到临出院标准的患者,采取转科或出院后再次入院等方式,将其本应一次完成的治疗过程人为分解。

3.药品出库管理无序。市中医院药房在以临时出库方式流转药品药房在医生未开具处方的情况下发出药品非临床科室工作人员未履行领用审批手续直接在药房领用药品等现象。该院还存在药品销售未严格遵循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导致部分常规药品因超过质保期而报损。

4.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严市中医院对批量采购额度达到40万元以上的中药饮片,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与9家供应商签订中药饮片购销协议。另外,该院未按规定在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上集中采购医用耗材,而是采取线下采购的方式采购

(二)公办福利机构管理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为推动全市公办福利机构规范管理,重点对全市21所公办福利机构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福彩公益金未按规定比例用于养老服务。20222024年,省财政厅下拨市福彩公益金7715万元,市民政局实际用于老年人福利类支出3859.42万元,支出占比没有达到至少55%的标准。

2.违规发放低保救助金。20221月至20254月,市社会救助局因信息更新不及时,向11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低保救助金6.37万元。

3.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不到位。截至20254全市有561个老旧小区尚未落实养老服务设施补建工作;有2个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验收后,截至审计时,仍未移交投入使用1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用房,于202411月开工建设,但规划设计方案未征求民政部门意见。

4.集中供养政策落实不到位。截至20253月,全市有66名失能特困供养人员未实行集中供养截至20254月,304名特困人员未实行区域集中供养2022年至2024年,1家乡镇福利院未按规定承担集中供养特困对象的医疗费,相关费用由集中供养特困对象本人或其远亲承担。

5.公办福利机构管理不到位。部分护理人员未持证上岗截至202412全市20家公办福利院护理人员114人,持证人员22人,占比19.3%3家乡镇福利院集中供养人员档案管理混乱。10家乡镇福利院存在食品安全或消防安全隐患3家乡镇福利院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未重新办理;4家乡镇福利院食品留样制度执行不严格;3家乡镇福利院厨房防鼠、防蝇、防蚊三防设施不齐全,卫生管理不到位;6家乡镇福利院消防设施维修更换不及时、配备不齐全,消防疏散通道不足或被占用。

6.项资金拨付使用不严格1个地方违规将养老服务中心提档升级资金用于道路建设、新建公厕等实施方案规定的项目。二是专项资金拨付使用不及时20221月,市民政局收到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专项资金30万元,截至审计时一直未使用2022年至2023年,市民政局未定时限拨付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等专项资金。

(三)殡葬管理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为促进全市殡葬行业健康发展,重点审计了全市殡葬管理服务机构运营及公墓经营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殡葬管理服务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抽查发现,14个村(社区)建成的公益性生态公墓未按每亩建设墓穴(墓位)数量原则上不低于300个的标准建设。如1村公益性公墓占地6亩,已建成墓位150个,平均每亩建设墓位仅25个。二是2022年至2024期间有142名低保、特困、优抚人员死亡,未享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

2.殡葬设施建设管理不到位。7个村级公墓建设未经市民政局审批(备案);全市321处村级生态公墓(骨灰堂)因历史原因,尚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抽查发现,120185月建设的村级公益性公墓,因地势低洼完全荒废。54个村有1492名死亡人员未安葬在村级公益性生态公墓;3个村的村民强占墓穴建活人墓”5个。

3.殡葬服务收费管理不严格。2村违规向非本村人员出售墓位281村违规向逝者家属收取53个墓位管理费2村未经许可自建墓地目前已出售非法墓地62个;4个村自建墓地,按3000元至22000元不等的价格对外销售。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情况

组织对仙桃火车站城市配套工程、胡场砂石码头集散中心项目、市城市生态修复建设项目、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等政府投资工程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到位。10个项目未办理初步设计概算审批,项目投资无控制依据。3个棚改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出现较大变更,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13个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

(二)招投标程序执行不严格。3个项目先施工后招标,2扩建项目对应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未按规定招标。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对应招标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未按规定招标。

(三)工程建设管理运营不规范。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中,1个单位未按中标金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变更程序。4个棚改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消防验收即交付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四)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18个项目均存在高估冒算、结算审核把关不严问题。1项目存在超付工程款、白条报账等问题

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情况作出重要批示,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切实将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做实做细做到位。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深入研究和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有力有效推进整改工作。截至目前,部分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针对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相关问题线索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12

六、审计建议

从审计掌握的情况看,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存在一些问题,既有体制机制制度不够完善的原因,也与部分地方和单位财经法纪意识淡薄、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相关这些问题既制约了当前经济社会的平稳运行,也对长远发展形成阻碍。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建议:

(一)精准施策,提升财政管理质效。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压实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优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收入征缴,定期开展专项清理,确保各类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坚持花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完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对全市各类专项资金分配、下达、支付及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实施全流程穿透式监控,实现资金运行可追溯、风险可预警、绩效可跟踪。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加大支出审核力度,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切实提升管理质效。

(二)优化机制,增强国资国企发展活力。在国资国企领域,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为抓手,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强化风险管理,形成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在资产监管层面,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从源头规范资产配置标准,优化资产使用流程,完善资产处置机制,建立资产动态管理台账,探索盘活存量、提质增量的有效路径,通过激活闲置资产,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资产共享共用,切实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三)压实责任,推进民生政策落实落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突出抓好医疗、养老、殡葬等重点民生工作,层层压实各级责任,构建责任明晰、协同联动、督查有力的落实机制,让惠民政策真正惠及群众。规范医疗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和制度管控,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切实维护群众就医权益。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范公办福利机构运营管理,确保设施、服务与特殊群体需求精准对接。严格落实殡葬管理各项政策,纵深推进殡葬改革,以规范收费行为为切入点,全面落实基本服务免费政策,让殡葬服务更具温度。

(四)强化监管,筑牢工程建设领域风险防线。严格执行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基本建设程序,通过线上审批监管平台实现项目信息全程可追溯,从源头上杜绝未批先建、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压实项目立项、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实现项目全过程监督无死角。强化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实行全过程造价咨询,规范设计变更、签证审核流程,确保工程造价审核精准合规,切实保障工程建设项目规范有序开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高的站位、更强的举措、更实的作风,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为聚力建支点、奋进两千亿、勇当排头兵贡献审计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