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报
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特困供养机构
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年11月27日在仙桃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 王 扬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特困供养机构改革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工作情况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强县工程的实施方案》(鄂发〔2023〕8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3〕41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市特困供养机构服务设施滞后、机制不活、质量不高、床位闲置等问题,我市积极推进农村福利院体制改革,整合区域养老资源,构建规范统一、可持续的服务标准体系。通过改革实现了养老服务体系从“小而散”到“集约化”的转变。改革前,全市328名特困供养人员分散于19所农村福利院,人员分布零散,资源利用率不高,服务保障水平低。改革后,6所区域性养老机构,将原有特困群体集中于更少的管理单位,有效改变了以往人员分散的局面,推动了养老服务资源的集约化发展和服务能级的整体提升。
二、主要做法
1.高位推动,精准施策。市委、市政府强化顶层设计,组织赴相关县市考察学习,深入各镇(街道、场)开展调研,研究拟订“1+6+N”改革方案。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公益属性不变、服务水平不降的前提下,将全市19所农村福利院清产核资后整体划转市国资委,其中6所设为区域性集中供养机构,其余13所委托市城发投集团发展普惠养老,实现资源整合与功能优化。同时,将特困供养机构改革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纳入全市2025年重点工作,建立由分管市领导亲自挂帅、市民政局具体负责、相关镇办配合的工作机制,通过“日调度、周通报”强化全过程督导,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各项任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制定应急预案与稳控方案,通过深入细致的政策解读、人性化的人员安置和及时的思想疏导,有效化解潜在矛盾,确保过渡期间供养服务不断档、服务质量不下降、人员思想不浮动,实现了改革全过程平稳过渡与和谐稳定的工作目标。
2.试点先行,分批推进。按照“统筹推进、分类施策、确保稳定”的原则,对全市6所区域性特困供养机构实行“成熟一批、接管一批”的分批接收策略。首批以三伏潭福利院为试点,创新推行“执行院长”制度,从市社会福利院抽调业务骨干驻点履职,同步启动“院长带教”专项行动,通过现场指导、情景模拟、案例复盘等方式,系统排查并解决管理服务中的薄弱环节,探索形成“硬件改造+管理赋能”双轮驱动的提升路径,有效增强了机构在风险评估、日常运营与专业照护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逐步扩大接收范围,截至7月底,6所区域性供养机构已由市民政局全面接收,累计下派管理人员6名,实现体制过渡平稳有序。在人员安置方面,组织开展全面评估,精准区分自理、半失能、失能及精神障碍等不同类型对象,严格遵循“确保安全、平稳过渡”原则,采取“分批转运+个性化适配”相结合的方式,稳妥完成85名全失能特困人员的转院安置,并按照3:1的规范比例配备专业照护人员;积极协调卫健部门,将53名精神障碍特困人员转移至专业医疗机构进行集中诊治与照护;同时充分尊重个人意愿,通海口、毛嘴、三伏潭、杨林尾、彭场等5所区域性供养机构累计安置自理和半自理人员190人,实现了分类分层、精准有序的安置目标。
3.固本强基、提质增效。将专业护理队伍建设作为改革的核心支撑,明确招聘标准,设定年龄、健康、资质等门槛,采取“社会招聘+定向委托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拓宽渠道,累计新招护理人员45人。为稳定队伍、提升专业性,我们确保人员薪酬不低于当地同等水平,专门设立失能护理岗位津贴,并着力打通职业晋升通道,为可持续服务奠定坚实基础。在硬件设施上,我们聚焦安全与适老,累计投入650余万元,对2所区域性机构实施适老化改造,提档升级床位200张,同步为5所机构补齐消防短板、推进消防评估与房屋安全鉴定;此外,拟规划投入1000余万元,在沙嘴福利院旧址新建一所拥有100张床位的失能失智照护中心,全面优化服务载体。同时,我们以智慧赋能驱动管理变革,投入100万元,整合生活照料、财务管理、食材溯源、明厨亮灶及安全生产等核心功能,搭建“仙桃市养老机构智慧监管平台”。平台运行以来,已累计完成物资采购252笔,系统自动识别并告警违规操作33起,实现了从传统“人盯人”的粗放式管理向全天候、无盲区的精准智慧监管转变,显著提升了安全防控能力与管理运行效率。
三、改革成效
自改革启动以来,通过系统谋划与精准施策,我市特困供养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资源利用效率与服务保障能力得到同步提升。
1.资源整合实现新格局。彻底改变了以往农村福利院“小而散、弱而旧”的局面。通过“1+6+N”的总体规划,将19所机构资产整合划转,形成了“6所区域性中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13所机构发展普惠养老”的清晰格局。这一举措不仅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公益属性,更盘活了大量闲置床位,使全市养老资源配置从“分散弱化”迈向“集约高效”,为构建城乡均衡的养老服务网络奠定了坚实基础。
2.服务模式实现新突破。以试点先行和“执行院长”机制为突破口,将先进的管理理念和专业的照护标准导入基层机构。“硬件改造+管理赋能”双轮驱动,有效解决了设施落后、管理粗放等问题。通过建立分类分级供养体系,并对失能人员按3:1比例配备专业护理员,实现了照护服务从“有”到“优”的转变,服务过程的规范性、安全性和专业性显著提升,特困人员的满意度与安全感切实增强。
3.保障基础实现新巩固。一方面,超过650万元的专项资金投入,精准用于适老化改造和消防设施补短板,显著提升了机构的安全底线和居住品质,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建立规范的招聘、培训与激励机制,护理员队伍在数量和质量上得到双重改善,人员稳定性有所增强,为服务体系的长期稳定运行提供了核心支撑。
四、下阶段打算
虽然,农村特困供养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与预期标准还是有一定差距。依然存在专业人才结构性失衡、多样化服务供给有限、普惠性代养服务推进缓慢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系统总结改革经验,精准查摆薄弱环节,重点推动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构建智慧监管长效机制,提升运营管理效能。将全面升级市级养老机构智慧监管平台,深度融合大数据、物联网等智能技术,强化对机构运营、服务过程、安全风险的动态监测与智能预警,以数字化手段促进管理精细化、服务智能化,持续提高机构运行效率与风险管控水平。
二是强化人才队伍系统建设,增强专业服务支撑。围绕“引、育、用、留”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通过系统化开展岗前培训、在岗轮训与管理能力提升计划,全面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挂钩的岗位津贴制度,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切实增强岗位吸引力与队伍稳定性。
三是推动服务供给提质扩容,满足多元照护需求。推动特困供养服务从“保基本、兜底线”向“优质量、广覆盖”转型升级,有序推动6所区域性供养机构在履行政府兜底保障职能的基础上,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和服务规范,面向社会有需求的老年人开放部分床位,逐步构建起“政府保基本、市场供选择”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深化医养融合机制,支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紧密合作,畅通双向转诊、远程诊疗、健康管理服务渠道,有效提升在院特困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