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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报

时间:2025年05月08日 来源:

仙桃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512日在仙桃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刘新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4年9月,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和整改结果,请予审议。

一、认真部署推进整改工作

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的重要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执行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意见,不断加大整改跟踪督促力度,相关镇办和部门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审计整改取得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四个方面36类问题中,已经整改96.5%,尚有部分属于持续整改类的问题正在整改。

(一)提升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把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对审计上报的情况,市领导先后28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盯紧审计发现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二)完善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市委审计委员会出台了《中共仙桃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推进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仙审计委文〔2024〕3号),对审计整改作出了具体规定,促进了审计整改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市审计局进一步完善了《审计项目过程管理暂行规定》,从制度层面压实各审计组做好审计“上半篇文章”和“下半篇文章”的双重责任,扎实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地见效。

(三)凝聚合力,强化贯通协同。持续构建贯通协作、共同发力的监督格局,着力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督、组织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的充分融合,进一步明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追责问责方式,助力审计整改质效不断提升。今年来,审计机关选派10余名审计干部参与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和纪检监察机关专项调查工作。

(四)系统分析,助力成果转换。始终坚持“治已病”“防未病”并重,突出系统思维,深化系统治理,推动“审”“改”结合、“改”“治”统一,及时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一年来,相关镇办和部门认真采纳审计意见建议,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办法34,从制度层面解决问题、规范管理、防范风险。

二、扎实抓好各类问题整改 

相关镇办和部门对照整改要求,分类施策,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一)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收入应缴未缴国库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将未缴库资金全额缴入国库。

2)关于污水处理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等非税收入征收不到位的问题。市自来水公司加大了征收力度,对欠缴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催收。截至目前,已收回以前年度欠收的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68.45万元。同时对享受免缴政策的用户进行了重新核定,清理出不能享受免缴政策的用户2138户,补录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账户3259个。

3)关于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加强了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目前已拨付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水防洪能力提升等专项资金16.2亿元,并督促建设单位加快项目实施,推进资金拨付。针对小农水配套资金和薄改资金被挤占的问题,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进一步强化了资金管理,严格了资金使用行为。

2.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与执行不严格、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规范部门预算编制标准,加大了预算编制的审核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对预算未执行或执行率偏低的项目次年不再编制,并严格按照编制用途使用项目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等18个单位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健全和完善了单位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3.镇办及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专项资金拨付使用不严格的问题。17家单位加强了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健全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市民政局制定了《仙桃市民政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仙桃市民政项目资金管理操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民政资金使用和管理。6个地方和单位已拨付使用专项资金3267.84万元。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疾控中心等单位通过调整账务、收回资金等方式归还原资金渠道116.61万元

2)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依然存在的问题。3家单位已停止发放不在岗人员工资、事业编制人员车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收回违规发放的车补2.64万元。市农业农村局等3家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误餐补助的发放严格履行公示程序。10家单位已将多发放的出差和疫情防控补助7.08万元、违规发放的特岗补贴和信息宣传奖励款5.76万元全部收回。

3)关于支出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针对龙华山汉江整治拆迁指挥部多支付拆迁服务、清运及房屋租赁费的问题,龙华山街道办事处已责成相关单位重新核实拆迁户数,据实结算拆迁支出,并收回多支付的清运费用、房屋租赁服务费1.61万元。针对公务(商务)接待存在报账手续不规范、超次数或同城接待的问题,市招商服务中心、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进一步规范了公务(商务)接待审批流程,加大了支出审核力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回了超次数接待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4)关于部分资金未有效盘活的问题。龙华山街道办事处、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严格财政资金出借管理,全面清理回收出借资金,目前已收回资金206.3万元,清理核销往来款项964.13万元。对3个村幸福食堂及生态公墓建设结余资金9.68万元未收回的问题,市民政局已收回资金统筹使用

5)关于行政执法不到位、程序不合规的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了《市场监管领域高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指引》、《关于细化食品相关案件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意见》等制度性文件,从体制机制上杜绝类案不同罚现象。市卫健委组织专班对执法档案进行了规范化整理,并健全执法机构职能分离制度和罚没收缴物品处理管理制度,不断强化罚没物资出入库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及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政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共同缔造活动工作专班与市发改委、市民政局等9个部门积极沟通,对全市共同缔造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梳理,将35个省级项目和市交通运输局11个项目纳入了共同缔造项目库管理。并按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市211个共同缔造项目进行了验收考核评估。

2)关于资金筹集不到位的问题。针对未按规定预拨示范点项目财政奖补资金的问题,共同缔造活动工作专班对所涉及的30个示范点项目建设资料进行了审核,目前已拨付验收项目奖补资金3111.94万元。针对已实施的共同缔造项目无资金来源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向省交通运输厅申请奖补资金,截至目前已到位资金63.86万元;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已筹集资金,并按进度拨付共同缔造项目工程款76万元。

3)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共同缔造工作专班制定了《仙桃市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以奖代补”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共同缔造项目的建设管理,并督促镇办简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程序。沙湖镇成立专门的共同缔造项目监督小组,责令问题所涉及的2个村完善了投工投劳、捐赠物料记录台账。郑场镇针对络绎村提前支付工程款的问题,责令该村重新核算项目进度款,该村收回预付款项14万元。

4)关于群众参与度不高的问题。沔城回族镇、郑场镇督促所属村以村湾夜话、板凳会等形式组织引导群众提议谋划,积极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共同缔造项目建设。目前沔城回族镇邵沈渡村的闲置项目(老年互助中心)已投入使用。

2.惠农补贴“一卡通”政策落实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惠农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针对部分高龄老人未享受到高龄津贴的问题,市民政局优化高龄津贴发放流程,补发了86名老人高龄津贴10.79万元。针对一次性种粮补贴发放不到位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认真梳理,已将一次性种粮补贴5.59万元全部补发到户。

2)关于惠农补贴资金拨付使用不严格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督促镇办完善土地流转手续,更正耕地地力补贴发放对象信息,追回违规发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54万元;同时加大了农机购置政策宣传和补贴兑付力度,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能及时兑现。3个单位已追回违规发放的补贴资金7.28万元。

3.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公益性岗位管理不严格的问题。针对部分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问题,市人社局与原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健全了管理制度,并按照实际在岗扶贫人员更新了系统信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已收回违规发放的公益性岗位补贴2.43万元。

2)关于失业保险基金征收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人社局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号、传统纸媒、招聘会等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失业保险惠企利民政策,督促企业缴纳失业保险。截至目前新增失业保险金缴费企业239家,增加失业保险基金822万元。在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方面,进一步强化了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力度,严格了支付行为。

3)关于部分职业技能培训费使用不规范、岗前培训就业率不高的问题。市劳动就业局完善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仙桃市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的实施细则》,强化参训学员事前审核和培训打卡制度,建立回访台账,强化跟踪服务,切实提高岗前培训效果,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补发15个镇办就业技能培训班421人生活补贴7.64万元,追回不符合条件人员培训补贴、就业技能提升补贴2.2万元。

4)关于就业创业政策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市劳动就业局对违规发放的见习补贴4.85万元已全部收回。针对超范围对象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问题,正在完善创业担保贷款电子化审批系统,积极追缴违规发放的贷款和财政贴息。

)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国有林木资源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林木资源管护、林木资产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市林长制办公室对全市新造林保存率提出了明确要求,将日常苗木管护工作纳入了林长制考核内容,进一步压实镇办苗木管护主体责任。

2)关于造林资金使用不严格的问题。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优化了造林资金使用的操作模式,由向镇办直接调拨苗木转变为按验收面积拨付造林绿化以奖代补资金,切实发挥造林资金使用效益。对多发放的造林补11.01万元予以收回,并将挤占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归还了原资金渠道

2.融资担保公司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担保能力未得到有效释放的问题。市财源担保公司为提升业务规模,有效发挥担保能力,重启了创业担保业务。

2)关于抗风险能力不足的问题。市财源担保公司制定了《贷款担保业务操作程序(试行)》《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纾困资金管理办法及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承保和过桥业务,提升抵御代偿风险能力。

3)关于风险管控不到位的问题。市财源担保公司分类制定应收账款清收方案,通过司法诉讼、资产保权、处置抵押资产等方式加大代偿资金追偿力度。目前已通过法律诉讼确认债权,并收回代偿及过桥等资金247.49万元。  

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15个村电子商务设备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问题。2个地方对脱贫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点配备的电视机、电脑等资产进行了核查,进一步落实资产监管责任。5个村已找回电商设备,按规定用途使用。

2)关于21个村物流点闲置低效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协调市邮政业发展中心、中国邮政仙桃分公司调整优化站点设置,落实快递进村工作,对部分业务量大的站点实施提档升级,切实发挥农村寄递物流村级综合服务站点作用。目前全市308个服务点已提档升级并投入使用。

)工程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到位、招投标程序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市城发投集团要求所属单位严格按照该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履行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不断规范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招投标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制定了《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项目计划管理和过程管理流程,强化了项目监管。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强化绿化工程项目管理,要求建设内容确需变更的,必须严格依法履行项目变更手续。

2.关于工程建设管理运营不规范的问题。市城发投集团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行为,采取草拟合同、法务审核、部门会审、领导会签的工作流程,严把合同签订审核关。

3.关于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3个地方和单位针对项目多计结算价款的问题,积极与施工方对接,对工程款予以了据实结算。

持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

截至目前,仍有部分问题尚未完全整改到位,如: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企业代偿资金回收难等问题,主要是因为项目建设进度不快影响了资金拨付,企业运营困难导致代偿资金追偿难度较大,完成整改还需要一定时间。市审计局将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扛牢审计整改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职责,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清仓见底。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十届九次全会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和指导,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为加快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仙桃篇章贡献审计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