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公报
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
报 告
──2024年11月28日在仙桃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龙珊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会议报告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中心大局,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平安、美丽仙桃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2022年以来,我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34件,其中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00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47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9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6件,未成年人保护领域29件,安全生产领域33件,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8件,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领域3件,先后有9件案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件。
一、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1.强化理念更新,奋力开拓良好局面
一是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牢牢把握“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目的”的价值取向,通过会签文件、召开联席会议、制发检察建议等形式,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合作,增进相互理解和支持,共同营造“大公益”守护格局。比如,去年以来,我院以服务流域综合治理为抓手,牵头组织10家行政单位及司法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签署《仙桃市流域综合治理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工作办法》,推动完善流域治理保护体系。针对我市部分乡镇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种植草皮的行为,依法予以监督,先后向5个乡镇制发检察建议,同时提请市委召开耕地保护专项督办会,最终推动4699亩基本农田整改到位。该案先后被省检察院流域综合治理专刊以及最高检耕地保护专刊作为典型案例采用。
二是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充分发挥诉前程序督促协同、高效快速的优势,将工作重点放在诉前督促整改环节。通过实地调研、座谈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妥善解决因道路标识错误影响群众出行安全,以及部分住宅小区电梯超期检测、部分酒店消防设备不达标等问题。针对我市某短视频平台违规发布虚假广告问题,及时启动调查程序,并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对涉案短视频平台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5家网络交易平台公司进行行政约谈,并在官网发布《关于规范互联网广告经营行为的提醒告知书》,同时联合10家行政单位建立全市网络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并组织开展互联网广告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三是树立“持续跟进监督”理念。坚持目标导向,把解决问题的效果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通过高质效的个案办理,达到“以案促治”的目的。比如,在办理督促整治固废垃圾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中,就办案中发现的我市公共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设不足等问题,向市城管局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城管部门出台《仙桃市城区装饰装修垃圾专项治理方案》,并加快推进公共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设,进一步实现建筑垃圾源头管控、综合治理。还比如,我院聚焦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督促生态环境部门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目前市生态环境局已对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开展6轮次检查,印发提示函1期,召开问题督办会2次,对其中2家检测站分别立案处罚10万元,同时与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积极联动,共路检路查柴油货车238台,处罚8台。
2.紧扣发展大局,有效助力社会治理
一是聚焦文物保护。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在文化保护领域展现检察作为,助推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比如,针对我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沔阳县人民政府旧址存在墙面破损、屋顶塌陷等风险,依法向市文旅局和沔城回族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启动文物修缮工程立项程序,并向上争取维修资金405万元,推动将该旧址打造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目前,相关行政单位已完成对沔阳县人民政府旧址的维修,并将其改造为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沔阳苏区历史陈列馆。今年11月中旬,在武汉、荆州、孝感、汉江四地省人大代表调研汉江检察工作活动中,我院作为汉江检察机关唯一推荐调研单位,办理的督促保护沔阳县人民政府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获各地代表高度肯定。
二是回应民生关切。围绕群众反映的生鲜灯以及进口食品未张贴中文标识等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项调查,督促职能部门及时堵塞监管漏洞,切实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与公安、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对涉窨井盖案件线索逐个排查,消除安全隐患20处。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制发检察建议3份,推动清理恢复盲道、消防通道10余处。加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力度,重点对KTV、酒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和旅馆违法接纳未成年人情况进行摸排调查,及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行政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是护航产业发展。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依托,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市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实现新发展。比如,针对我市在“仙桃黄鳝”地理标志保护方面存在地理标志使用不足、品牌建设不够、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知识产权公益受损问题,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出台我市“仙桃黄鳝”地理标志保护相关文件,以检察之力全力守护好“仙桃黄鳝”这张“金字名片”。还比如,针对我市粮食烘干行业的烘干设备未纳入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向市应急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目前,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开展粮食烘干设施设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活动,将全市58家粮食烘干企业纳入有限空间管理,有效推动粮食烘干行业安全规范化发展。
3.积极破解难题,着力提升履职质效
一是加强流域保护。助力守牢水安全底线。会同市法院、市水利和湖泊局等单位持续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行动。立办水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件,督促清除违法堆放的固体废物200余吨。助力守牢水环境安全底线。针对我市全东河、电排河存在的水污染问题,依法开展监督,推进河湖保护“一源一策”治理方案落实;立办破坏水环境公益诉讼案件9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500余亩,打捞水草等漂浮物3万余方,清理迷魂阵拦河网7处,地笼300个,疏挖河道65公里。助力守牢粮食安全底线。针对我市某新能源公司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问题,监督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违法占用的项目予以拆除,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占地清理活动。针对我市某乡镇未依法全面履行对基本农田保护的监管职责,依法向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切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二是推进湿地问题整改。针对沙湖湿地内破坏湿地生态环境问题,积极履职。做好联络沟通与协助配合工作。虽然沙湖湿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行政公益诉讼案系异地检察机关管辖办理,但是我院作为属地基层检察院,仍积极居中发挥联络沟通作用。公益诉讼工作专班多次深入湿地,配合相关行政单位与湿地种、养殖户进行面对面商谈,告知其在湿地内违法种、养殖行为的危害性,以及检察机关可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立案程序,要求违法主体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一定程度上对违法种、养殖户起到了法律震慑作用。积极开展办案工作。针对部分种植户拒不配合的情形,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件,督促违法主体消除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沙湖湿地内违法种植的14.53万株意杨树以及违法建设的3座涵闸已全部清除,违法种植的农田已有2250亩签订了解除承办合同协议书,剩余1288亩正在做种植户思想工作。违法养殖的鱼塘北支已有1065亩签订了解除承包合同协议书,剩余640亩正在做养殖户思想工作,湿地内剩余的其他12131亩鱼塘分3年有序回收。加强法治宣讲工作。公益诉讼工作专班多次前往沙湖湿地进行普法宣传,通过摆放展板、悬挂横幅、发放传单以及联合市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湿地等方式,进一步帮助群众提高湿地保护意识。同时,工作专班还建议沙湖湿地管理局以此次湿地问题整改为契机,加强场馆建设,普及湿地保护科学知识,宣传湿地保护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让沙湖湿地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块金字招牌和靓丽名片。
三是服务发展大局。助力农业现代化。针对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存在的道路基础设施工程占比过高、建设质量和管护缺失问题,督促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推动多个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提升0.5个等级,亩均粮食产能增加10%-20%,办理的2起督促整治高标准农田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助力乡村振兴。针对我市部分渡口未设置防护栏、减速带等安全防护措施以及渡船老旧、救生设备不全等安全隐患问题,依法开展监督,市交通运输局以检察建议监督为契机,积极争取渡口改造专项资金302万元,对汉江、东荆河四处渡口进行场地改造、渡船维修,增加救生设备设施,不仅有效保障老百姓平安渡运需求,也让渡口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一道亮丽风景。
四是创新监督方式。一方面,打破区域壁垒。与蔡甸、汉南、汉川等三地检察机关建立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目前已依托该机制办理案件2件。联合汉川市院依法办理一起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案,促进仙桃、汉川、蔡甸三地交界处的200余吨固体废物及时清理。另一方面,创新数字赋能机制。积极应用非法排污、偷漏缴环保税等28个公益诉讼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立办案件23件,征缴耕地占用税1.27亿元。按照省检察院部署要求,研发完成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并上架最高检平台,目前正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
五是扩大履职宣传。去年以来,我院先后举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活动以及“三个专项”新闻发布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了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此外,我院还与市融媒体中心合作,共同制作“检察官说法”视频专栏,全方位向社会公众展现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成效,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工作的认可与支持。
4.加强协同联动,持续发挥检察效能
一是紧紧依靠市委、人大领导监督和支持。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合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政府有关部门积极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并对相关工作给予协助、配合。市委就我院督促整治基本农田种植草皮行政公益诉讼案,专题召开耕地保护督察会,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予以大力支持。今天,市人大常委会又在现场调研的基础上专题听取我院工作报告,这都充分体现了市委、人大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我院将把握机遇、感恩奋进,努力开创更加良好的工作局面。
二是持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今年8月,我院与市政府共同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益诉讼线索移送工作规程和指引,强化信息数据共享、互联互通。此外,去年以来,我院还运用“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与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积极联动,针对杜台油库硬化地坪、门房等建筑物未拆除情形,监督行政机关完成对杜台油库的整体拆除收尾工作,彻底解决了杜台油库对汉江行洪造成的安全隐患。该案入选省检察院、省水利厅“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助推流域综合治理典型案例。
三是积极与法院构建维护公益的司法共同体。认真贯彻落实“两高”《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省法院、省检察院相关规范性指导文件,就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与市法院建立协商沟通机制、舆情应对机制,及时就案件管辖、证据规则、出庭规范等实务问题统一认识,共同研究解决审判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增强公益诉讼案件的审判效果、执行效果和社会效果。我院依法向市法院提起的13件公益诉讼案件,市法院均判决支持全部诉讼请求。
二、存在的问题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近年来,虽然公益诉讼检察在助力市域社会治理、促进经济、繁荣文化、服务民生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和困难:
1.线索来源仍需拓展。目前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较为单一,主要依靠检察官自己找、上门问、内部移送等手段,线索数量有限、质量不高、及时性差、成案率低,且案件办理所涉及的领域相对固定、覆盖面不够广,大多数案件线索属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传统领域,对于公益诉讼其他法定领域及新兴领域涉足较少,导致难以形成办案规模。
2.参与社会治理的力度有待加强。目前我院的公益诉讼工作在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上,履职还不够充分,监督还不够精准,部分检察干警仍然存在就案办案的惯性思维,缺乏以“我管”促“都管”的责任意识,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类案问题、共性问题不及时进行研究分析,未能有效做到以案促治促改。
3.调查取证的专业化智能化水平不高。公益诉讼所涉及的领域较广,且部分领域具有专业性、技术性强的特点,检察机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面临着一定的技术障碍,难以获取充分、有效的证据。目前公益诉讼案件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调查形式较为单一,且缺乏智能化设备技术支撑,比如企业废水直排案件,如果没有无人机实时拍摄排污视频资料,现场检查时企业停止排放,就很难调取企业违规排污的证据,导致违法行为难以认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院将紧盯不放,全面强化履职,努力提供更精准、更优质的公益诉讼检察产品。
1.将检察履职更好的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检护民生”“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检察护企,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三个专项”工作为载体,从推动流域保护、优化营商环境、聚焦民生守护民利等方面着手,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细化检察保障具体举措,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2.积极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渠道。一是加强公益诉讼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参与公益诉讼线索提供的意识,并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协会、“益心为公”志愿者等渠道,发现获取案件线索。二是关注新闻媒体,及时跟踪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从“曝光”事件中发现线索。三是提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应用水平,通过研发以及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积极收集数据进行碰撞比对,从而发现办案线索。
3.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质效。持续发挥好“益心为公”志愿者云平台的作用,积极邀请相关专家、专业技术人才参与公益诉讼办案,及时为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同时进一步提高调查取证智能化水平,帮助更好的搜集、固定证据,以技术支撑赋能高质效办案。
4.加强与行政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充分落实“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探索建立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等工作机制,用制度推动行政机关转变观念,消除抵触情绪,形成公益保护的合力。同时在办案中激发社会治理自觉,以“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为目标,做足做实社情民意研判等工作,用鲜活案例讲好法治故事,广泛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人民群众的认可,扩大公益诉讼工作影响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既是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更是对人民群众期盼的积极回应。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奋力开创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局面,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仙桃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