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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公报

时间:2025年05月08日 来源:

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运行情况的报告

 

──2024730日在仙桃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朱立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运行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工作开展情况

20117月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面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市直各相关部门、各镇办通力协作下,市人社局全力以赴推进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改革,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好的巨大转变。目前,全市建成了市、镇(办)、村(居)三级业务经办平台,建立了由市居保局主办、镇(办)人社服务中心具体经办、村(居)协管员协办的经办服务模式,形成了省、市、镇、村四级联通、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覆盖格局。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完善,为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助力脱贫攻坚发挥了积极作用,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一)基本运行情况

截至20245月底,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累计参保62.0164万人,缴费人数33.8494万人,收缴保费7118.03万元,基金结存12.54亿元;养老待遇享受人数26.9842万人,当年发放养老金12172.25万元,养老金按月发放率100 %。另外,村主职干部累计参保1646人,享受省财政缴费补贴1488人,退休享受待遇198人;被征地农民累计参保12529人,征收保费4.73亿元,累计发放养老金2.93亿元,实现了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目标。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机制,提升居保工作质效。一是加强统筹联动。成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协调公安、民政、财政、卫健等部门,统筹推进我市城乡居保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加强政策宣传。深入镇办村居,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讲清居保惠民、调标提档以及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政策,提升城乡居民参保续保积极性。加强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全市镇(办)及村居经办人员开展业务经办培训,详细解读城乡居保政策重点、难点,对高风险业务、重点业务及日常经办薄弱环节开展系统操作和业务经办交流。

2.推进平台建设,提升居保服务水平。一是改进业务流程。深化社保服务一门一窗一次一网改革,科学设置居保办事流程,精简办理要素、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不断推动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优化窗口服务。针对多数城乡居民习惯于线下办事的实际情况,在市居保窗口、各镇办人社中心设置服务专窗,变多地多窗多次一地一窗一次,从跑多次变为最多跑一次。三是畅通线上服务。着力推行互联网+人社模式,推进业务线上办理、资格线上认证。同时,针对老年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或身体不便等问题,定期组织干部职工上门开展居保缴费、待遇申领、资格认证等帮办代办服务。

3.健全居保制度,提升居保待遇标准。一是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自201171日以来,我市先后10次开展基础养老金调标工作,全市基础养老金从201155//月提升到138//月。二是提高缴费补贴。原设立六个缴费档次缴费补贴30/—60/年,提高到81/—402/年;三是提高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对按规定缴费的参保人员,在领取待遇时,根据缴费年限分段加发1—3元基础养老金,充分发挥政策激励作用,鼓励城乡居民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4.确定缴费标准,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一是认真做好标准测算。根据《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确定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149号)文件要求,我局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及时落实缴费标准测算工作。标准为2024年城乡居保个人缴费最低标准500元、最高缴费标准8000元。二是完成备案报审。根据测算情况,将缴费标准、运行情况、测算过程、标准确定建议等内容及时向省厅报审、确认。通过扩宽缴费标准,提供更大的缴费区间,持续增加个人账户积累,为广大城乡居民选择多缴多得创造条件。

5.实施资格认证,维护居保基金安全。一是改革认证模式。着力构建以信息比对为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与远程认证服务相结合的认证新模式,定期将享受待遇人员数据与公安、司法、民政、卫健等部门数据比对分析,不断提升领取待遇资格认证质效。二是拓宽认证渠道。设置三类认证方式,分别是数据信息比对认证、面部识别自助认证和人工服务兜底认证,通过多渠道并行,让各类群体都能享受到贴心服务。三是优化认证服务。将全市780个村居按照归属管辖,由各村协办员负责,对生活轨迹弱的待遇领取人员开展四个一敲门行动,即到群众家中见一次面、聊一次天、宣传一次政策、登记一次信息,面对面、点对点确认领取待遇资格,突破数据盲区,实现精准认定,人性化服务。

二、存在问题

1.重要数据不能共享。在稽核和资格认证方面,信息孤岛现象严重。由于数据来源涉及部门多,各个部门之间信息系统不互通、数据不共享,不同部门、单位之间缺乏有效的合作机制,造成了重要信息无法及时传递共享,给业务经办工作的开展造成一定阻碍。

2.基层平台建设薄弱。居保业务经办模式为市、镇、村三级经办,业务资料收集、初审均由各镇办人社中心和村协办员承担。由于城乡居保的特殊性,村协办员在经办工作中起着非常大的作用,工作量大,业务交叉过杂,人员兼职过多,职责不够明确,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保障不足导致人员变动频繁,缺乏激励机制,直接造成服务观念不强,业务经办效率低等问题,亟待建立待遇保障长效机制。

三、下段工作打算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大再分配力度强化互助互济功能把更多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可靠、更充分的保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广大城乡居民最基本的养老保障,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认真谋划做好下一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1.推动基础养老金调增机制。根据人社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精神,要建立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国家和省里提出十四五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待遇水平要达到180。为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在国家和省级确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基础上,我们将结合我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财力状况等因素,科学确定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上调标准,建立长效调增机制,让广大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强化部门数据共享力度。为打通数据壁垒,实现信息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我局将持续发力,与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探索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和合作机制。为开展数据比对资格认证、及时发现查处死亡冒领、服刑多领、重复领取等违规领取基金问题完善数据支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长期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有力推动了我市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下一步,人社部门将按照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坚持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在工作中勇于先行先试、大胆实践探索,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仙桃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贡献人社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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