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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报

时间:2019年12月16日 来源:

关于2018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

 

——20191121日在仙桃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教育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安排,我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教育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201811月至20193月,省审计厅对我市民生资金大数据进行了审计,共发现9个问题;20194月至8月,市审计局对我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共发现6个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六个方面:

(一)预算执行方面

1.无预算支出4.5万元。

2.未按实际用途使用资金56.89万元。

(二)财政财务收支方面

1.违规收取赞助费30万元。

2.违规从所属二级单位财务核算中心账户直接划转100万元。

3.租车费用开支随意性较大,城区范围内工作租车费0.63万元。

(三)资助政策落实方面

1.非贫困对象享受普通高中免学杂费7人次,金额0.63万元。

2.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存在未资助家庭困难幼儿23人次1.15万元、资助非家庭困难幼儿17人次0.85万元、重复发放资助金1人次0.05万元、普惠性幼儿园未按规定提取资助金、资助金发放手续不合规等问题。

(四)学前教育收费与食堂财务管理方面

1.提高标准收费151.43万元。

2.22所幼儿园食堂伙食费未专款专账核算。

(五)学前教育办园管理方面

1.27所幼儿园无办园许可证和注册登记证。

2.教师编制核定管理不规范,存在空编39人与缺编409人的问题。

3.教师资格准入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1841名幼儿园专任教师和707名保育员未持证上岗的问题。

4.部分幼儿园超办学承载能力,存在24所大园额和724个大班额的问题。

(六)学前教育资金管理方面

1.违规分配学前教育资金46.75万元。2017年至2018年,市教育局违规将支持学前教育资金46.75万元,分配给46所非普惠性幼儿园。

2.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2所幼儿园2个项目建设滞后512万元。

二、整改工作情况

市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局党组先后组织召开党组会议、整改专题工作会议,坚持问题导向,逐项对照审计报告,深究问题根源,明确责任分工,截止目前,15项审计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一)预算执行方面

关于无预算支出4.5万元问题。201812月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审批,市教育局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4.5万元。2017年底编制部门预算时无法预计此费用的发生,且财政局对各单位的部门预算调整在201810月以前进行,因此该笔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也未进行预算调整。

关于未按实际用途使用资金56.89万元的问题。因财务人员对政策理解不透彻,对预算指标使用不严谨,造成实际支出未按年初预算执行。

为此,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科学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及时申请预算调整,同时,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规意识。

(二)财政财务收支方面

关于违规收取赞助费30万元的问题。新华书店2018年赞助30万元用于教育系统的运动会,该赞助费属于公益性捐赠,2019年没有接受此类赞助。

关于违规从所属二级单位财务核算中心账户直接划转100万元的问题。市教育财务核算中心负责对全市教育系统所有单位(含教育局机关、二级单位、公办学校等)进行集中核算、资金拨付等财务工作,2018年向局机关拨付100万元,属于财务核算中心的职能范畴。

关于租车费用开支随意性较大,城区范围内工作租车费用0.63万元的问题。2018年发生的4次城区范围内工作租车费用,用于市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城区新建学校规划布点调研、市领导教师节慰问等大型活动,涉及单位、人员多,为避免形成车队,提高工作效率,故租车集中出行。今后,我们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的有关管理规定,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三)资助政策落实方面

关于非贫困对象享受普通高中免学杂费7人次,金额0.63万元的问题。涉及资助的学生均向学校提交了佐证资料,符合国家免学费的资助政策,对已经享受的资助金不予追缴。

关于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由以下原因造成:一是15名未资助家庭困难幼儿均未提出资助申请,所以没有资助;二是10名非贫困幼儿均向学校提出了资助申请,符合国家资助政策;三是1名重复享受资助金的幼儿,因中途转学,导致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均进行了资助;四是普惠性幼儿园未按规定提取资助金,原因在于中央、省级下达和地方配套的资助专项资金,能够解决贫困幼儿的资助问题;五是为及时补发市审计局审计发现的88名建档立卡贫困幼儿的资助金,市教育局决定由幼儿园教师先垫付发放资助金,再向财政申请资金予以弥补,该做法违反了财政资金支付手续。

现已作出以下整改:一是经核实,15名未资助幼儿中,13名不属于资助对象,其余2名,已于今年7月补发到位。二是10名非贫困幼儿的资助金,9名已完成追缴,1名因父亲去世家庭贫困不予追缴。三是对重复享受的学生资助金已完成追缴。四是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支付手续,进行学生资助。

(四)学前教育收费与食堂财务管理方面

关于提高标准收费151.43万元问题。一是对涉事幼儿园逐一下发整改通知书,责成各园限期整改,截止目前,提高标准收费的23所幼儿园已全部整改到位,清退138.35万元,无法清退的13.08万元已上缴国库;二是市教育局责令各园园长上交了检讨书,并予以通报批评;三是要求各幼儿园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按标准收费。

关于食堂伙食费未专款专账核算的问题。涉及的22所幼儿园中,1所幼儿园有账;2所幼儿园已整改到位;10所幼儿园与小学共用食堂,无法单独核算;1所农村幼儿园没有食堂;8所民办幼儿园没有专账,已下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五)学前教育办园管理方面

关于部分幼儿园办园证件不齐全的问题。2017年至2018年,仙桃市27所幼儿园无办园许可证和注册登记证。一是22所无注册登记证的公办园,1所证件已补办,6所小学附属幼儿园,与所属小学共用注册登记证,15所正在办理。二是5所无注册登记证的民办园,1所已注销,3所已补办,1所正在办理。

关于教师编制核定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2019年暑期招聘幼儿园教师33人,从中小学调入幼儿园教师22人,共新增公办幼儿园教师55人,不再存在空编情况。二是已向市委编办申报成立15所公办幼儿园,申请核定371名幼儿园教师编制,目前已进入调查阶段。

关于教师资格准入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在年检和等级评定中加大持证率考核权重。二是举办保育员专项培训,195人已获得保育员证,计划组织512名未持证保育员,参加市人社局的培训和考试,确保在2020年春季持证率达100%。三是已有226名教师,通过考试取得教师资格证。

关于部分幼儿园存在超办学承载能力的问题。一是全市公办园、乡镇幼儿园超承载能力、大班额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二是扩充学前教育资源。加快建设陈场镇九合垸幼儿园、西流河镇之龙幼儿园、三伏潭镇栗林嘴幼儿园、郑场镇徐鸳幼儿园、沙嘴新城幼儿园,逐步落实2019—2020年新建17所公办幼儿园的项目规划,认真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验收、移交等工作。

(六)学前教育资金管理方面

关于违规分配学前教育资金46.75万元的问题。分配的46.75万元资助资金,其中,23.1万元用于落实精准扶贫政策,资助非普惠幼儿园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23.65万元用于建档立卡以外的其他贫困学生的资助。从2019年春季起,市教育局将不再资助在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非建档立卡贫困幼儿。

关于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2017年至2018年,因新建项目前期工作进展缓慢,我市2所幼儿园2个项目建设滞后512万元。目前,陈场第二中心幼儿园,工程款已全部支付;郑场镇徐鸳小学附属幼儿园,已拨付工程款42.6万元,预计12月份可拨付尾款。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下阶段,市教育局将继续落实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贯彻落实本次评议意见,深刻汲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预算管理。加强预算组织领导,成立预算专班,量入为出,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做到有预算严支出、无预算不支出。同时,加强财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法纪意识与专业水平。

二是强化政策落实。深入贯彻国家政策要求,严格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做到精准资助,不漏一人;严格规范办园行为,逐步化解大园额、大班额问题;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杜绝“乱收费”现象。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市教育局将继续加强对问题整改的督办力度,进一步做好对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办学行为、学生资助等方面的日常监管,对检查出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并按照相关规定追责问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教育局将以本次评议为契机,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办学行为,落实资助政策,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教育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推动仙桃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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