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公报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2年4月25日在仙桃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尹业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湖北省实施办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严格按照国家农业部、省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湖北省实施办法》,始终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从源头抓,把好基地建设关,从宣教抓,把好市场准入关,从监测抓,把好产品质量关,从活动抓,把好监管效果关,抢占了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制高点,实现了六个第一:第一个在全省范围内成立县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局,第一个在全省范围内制定出台县市地方标准,第一个建成全国首批县市检验检测中心,第一个在全省范围内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知识竞赛,第一个被省政府确定为“仙桃模式”在全省推广,第一个在全省率先完成全部水产品产地无公害认定。近几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并且成功培育出九珠皮咸蛋、万荷堂湘莲产品、仙桃香米、毛嘴卤鸡、仙桃黄鳝等一大批畅销国内外的农产品精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一直保持着良好态势。
(一)主要成绩
1、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近年来,我们通过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湖北省实施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整治和高频次市场抽检,广大干部群众以及市场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目前,全市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都建立了从原料生产到销售流通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城区四大商超和农贸批发市场都建立了自检制度,全市14家饲料生产企业、1541家农资经销商向社会作出了质量安全承诺。
2、农产品检验检测条件明显改善。积极争取全国首批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建立了仙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添置各类检测仪器设备196台(套),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建成仙桃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1家,购置各式检测设备56台套,初步具备了水产品常规检测能力。
3、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明显加快。近年来,我们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每年新建蔬菜、水稻、畜禽和水产等优势产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0多个。目前,全市共建立62个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创建水产品出口备案基地3个,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6个,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个,部、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6个(生猪3个、禽类3个)。通过示范带动,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4、“三品一标”认证步伐明显提速。2006年底,我市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数仅为14个、绿色食品认证数6个。目前,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数达到210个、绿色食品达到18个,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率先在全省完成全部水产品产地无公害认定,“三品”认证数居全省县市之首。
5、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近年来,从省农业厅在我市抽样监测情况来看,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保持在较高水平,总体上呈逐年上升趋势,未发生一起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2011年,我市水产品接受农业部、省农业厅和省水产局抽检5批次,合格率为100%。尤其是去年上半年“双汇瘦肉精”事件发生后,农业部对全国6个重点生猪养殖大省进行全面检测,我市作为全省唯一受检单位,从5月17—19日,检查组在我市共检查了21个镇(办、场、园)的145个生猪规模养殖场,抽取了435份猪尿样,其检查时间之长、范围之广、取样之多、检查之严,为历年之最,我市经受了大考,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为全省赢得了口碑,树立了形象,争得了荣誉。
(二)主要做法
1、着力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一是利用媒体宣传。我们每年在市镇两级电视台以及市报社、市电台开辟专题专栏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湖北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推介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动态。近年来,在仙桃电视台《田野》栏目上宣传了35期次,在《仙桃日报》登载了专题文章30多篇,在《仙桃周刊》上宣传了3期次。尤其是去年,我们在市广播电台黄金时段,就《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湖北省实施办法》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宣传。二是组织活动宣传。我们每年在“3.15”消费者维权日、3月份农业法制宣传月、春季禁渔期、“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段和节点,大力开展农业、水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此同时,还采取以会代训、举办法律法规知识讲座、组织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开展“送法、送科技、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今年3月12日,市农业局和杨林尾镇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送科技、送农资、送政策、促春耕”活动,设立了农业政策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20个咨询台,60多名农业专家接受农民咨询3000多人次,发放各类农业科技资料和惠农政策10000多份,此次活动影响大、反响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印发资料宣传。近年来,农业、水产部门免费发放农业法律法规、假劣农资识别、主推品种简介、《无公害水产品生产技术规范》、《禁用渔药名录》等资料近30万份。今年3月份,又翻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湖北省实施办法》1000余册,全部免费发放给基层干部、农产品市场经营主体、农资经销商、渔药渔具门市部及种养殖大户。
2、着力标准化基地建设,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
我市组建了标准化基地建设专班,在选基地、挑品种、扩规模、定目标等方面严格要求,在生产操作过程、投入品使用管理方面严格把关,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一是加快地方标准制定。市农业局组织专家技术人员,邀请省厅学者专家,在基地通过3年时间的反复试验和总结,制定、发布了切合仙桃实际,有利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14个(其中:10个蔬菜类,1个水稻类、3个畜禽类)地方标准,在全省县市率先拥有了自己的标准。市水产局制定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管理细则,从基地环境建设、生产过程控制、投入品管理,到对公司或企业的管理以及机构设置与职责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为今后推行健康养殖奠定了基础。二是强化标准化技术培训。组织农业科技人员深入乡镇、基地、苗种场进行粮棉油优质高产栽培技术、蔬菜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畜禽、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规范和标准的培训,邀请省、市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去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展培训30多期次,培训人员近万人次。三是加强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在全市大力开展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种植业着力推行五统一,即“统一整地播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机械收获”;畜牧业着力推行“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水产业也着力推行五化,即“养殖规模化、环境生态化、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产品品牌化”,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获得了部、省的高度肯定。
3、着力投入品整顿,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
在农资市场整顿和投入品监管方面,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对进货备案加强监控,减少或杜绝非正品的非正常流入;二是开展农资供应点的排资检查,确保正品的数量和质量;三是推介组织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使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大力实施专项整治,通过对种子农药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渔兽药以及种苗的专项整治,净化农资市场。今年2月15日,市农业局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农资打假保安全执法行动,以实施“五个全覆盖”为抓手,即:覆盖所有农资经营的地方、覆盖所有农资经营的门店、覆盖所有农资经营的产品、覆盖所有农资监管的科目、覆盖所有农资生产的环节,开展“七查七禁”,即:查经营资格禁止无证经营、查审定登记禁止未审先推、查违禁农资禁止非法经营、查农资质量禁止制售假劣、查包装标签禁止违规行为、查经营档案禁止来去不明、查农资广告禁止违规宣传。截止到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近500人次,检查经营门店1000多家,已对存在未审先推、标签违规等问题的26起棉花及玉米种子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对存在未审先推、未登先推、标签违规等问题的19起水稻种子违法案件和21起肥料违法案件正在进行立案查处。通过开展一系列农资打假行动,规范和净化了农资市场,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消除了隐患,奠定了基础。
4、着力制度建设,构筑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72号)文件精神,我市从2009年11月1日起,对城区批发市场、超市、配送中心、仓储单位销售的新鲜蔬菜和猪肉,实行市场准入;从今年1月1日起,对城区农产品市场主体销售的水果、其他畜禽产品和水产品及市内各地农产品市场主体销售的新鲜蔬菜和猪肉,实行市场准入。为加快推进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农业部门每年召开2—3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市场准入相关工作。重点对农贸市场、超市、配送中心和仓储等农产品销售企业,认真开展督查,严格查验农产品产地证明及质量安全检验合格证明或农业“三品”认证有效复印件、或进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对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农产品,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才能入市销售。督促并帮助农产品经营企业、运销协会、农民经纪人和营销大户等市场主体建立健全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商品备案和质量安全自检等登记管理制度。与此同时,农业部门还积极引导规模种养基地建立各类生产记录台帐,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5、着力开展鲜活农产品抽检,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近年来,我们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制度,并且每年都制定了详细的抽检方案,尤其加大了对城区四大商超和大洪农贸批发市场以及种养殖基地的抽检频次。2011年,我们共抽检新鲜蔬菜样品2538个,合格率98%以上;抽检鲜鸡蛋6批次1032枚,未检出三聚氰胺,无苏丹红残留;抽检猪尿样1548份(含部检435份),未发现瘦肉精;抽检水产品42批次84份,合格率100%。省农业厅到我市监测抽样85份,合格率达98.5%。农业部和省水产局对我市水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抽检5批次,抽检样品33个,检测结果均合格。与时同时,认真开展动物检疫。去年以来,市农业局共检疫生猪55.9万头、肉牛6256头、家禽605.6万只,检出病死动物318头(只),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农产品质量总体上是安全的、放心的,但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到生产、加工、流通以及销售等各个环节,点多、线长、面广,工作任务重。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人员大流动、产品大流通以及市场大融合使得监管难度不断加大。当前,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仍然存在以下五个方面不可低估的问题:
1、农业生态环境污染问题不可低估。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工业“三废”、生活废水和农业自身污染农产品产地的现状依然存在,尤其是实施南水北调工程后,汉江上游来水骤减,自净与修复能力下降,农业生态环境更为脆弱。
2、非法农业投入品使用问题不可低估。从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来看,农业投入品的大量使用和不合理使用的现象依然存在,少数不法份子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在生产环节使用非法添加物。
3、检测手段不强的问题不可低估。从检验检测手段来看,受设备条件限制,农产品质量检不了、检不到和检得慢的问题依然存在。
4、农民整体素质下降问题不可低估。从农民整体素质来看,随着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留守务农人群呈现出高龄化、妇女化趋势,对农业标准化生产认识不足、质量安全意识不强。再加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仍然是主流,组织标准化生产的难度大。
5、监管制度建设问题不可低估。从市场准入制度实施来看,其农产品范围广、品种多、交易频繁,极少数农产品经营主体管理还不够规范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从监管队伍的建设上来看,目前还存在缺少编制、经费不足的情况,无法满足高质量监管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要。
三、下一步的主要措施
1、实施责任追究,强化部门自律意识。签订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明确工作目标,明确具体考核指标和惩处办法,进一步增强工作自律的紧迫感;与相关职能部门签订职能部门责任状,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全覆盖,督促职能部门主动自律。
2、实施标准化建设,强化生产自律意识。一是注重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的规模。扶持和引进较大型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参与标准化基地建设,解决基地建设资金不足、规模过小、抗风险能力弱的问题,用企业经营的模式进行基地建设,迫使基地生产自律,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探索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模式。采取向农民租用土地的方式开展基地建设,引导基地生产自律,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保障。三是拓宽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的思路。基地标准化建设与经营主体联姻,让优质安全的农产品走向市场。引导经营主体有意识的培育和发展种养基地,指导基地生产,更新种养观念,注重产品质量,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3、实施长效监管,强化经营自律意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面,提高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制订《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使经营单位在每一环节自律。同时,进行例行质量监测,开展集中整治活动。通过严厉打击,确保投入品使用安全,督促经营主体从进货到销售的质量安全自律。
4、实施品牌创建,强化精品自律意识。把标准化和品牌化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广良好农业操作规范,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力度,加快“三品一标”的认证、认定,加强现有“三品一标”动态监管工作,不断扩大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数量和规模。通过标准化解决质量安全问题,通过品牌创建体现标准化生产的价值,实现优质优价。
5、实施队伍管理,强化责任自律意识。一是着力绩效考核,构建科学管理机制。以绩效考核为依托,实行每月一考评,每月一通报工作制度。精细化管理考评,保证各项工作有效运转。二是着力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农业执法水平。将农业执法人员的素质提升,作为队伍管理的工作重心,全方位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真正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升执法水平。三是着力严格公正,从严从优齐头并举。以“无违纪、无投诉、无上访”的工作目标,实现队伍管理新突破。消除一切思想不牢、执法不规范、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提高农业执法及检测人员的执法质量和服务质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这次对我市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进行审议,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大力监督支持下,尽心尽力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