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公报
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2年4月25日在仙桃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少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工作基本情况
1、排除万难争试点。为争取新农保试点,我市进行了一场马拉松式的努力。2009年,国家启动新农保制度,要求在全国10%的县市开展试点。当时我们积极进行了争取,但是由于我市人口基数大,没有被纳入试点范围。2010年,我们提前做了很多工作,而且当年国务院扩大试点范围,我市纳入试点的可能性非常大。可由于当年7月份,乌鲁木齐发生严重的“打、砸、抢、烧”事件,国家出于维稳需要,将试点范围向新疆、西藏倾斜,我市争取试点没有成功。2011年,我们再次提前到人社厅、人社部做工作,因为当时全省新农保试点效果不理想,而且考虑到仙桃历来是出台新政策、开展新工作搞试点、出经验的好地方,省人社厅力主申报仙桃。经过多方努力,2011年7月,国务院终于把我市列为全国第三批新农保试点地区。湖北省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称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仙桃被列为全省第一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
2、政策实施开先河。2011年9月2日是要写入仙桃民生事业发展史的一天,这一天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启动实施。这项政策的实施,标志着我市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全覆盖,彻底改变了我市城乡居民、尤其是广大农民传统的养老模式。过去,我市农民养老基本上是“四靠”,即靠道德约束、靠儿女孝顺、靠土地供养、靠身体健康;现在,正步入“四有”的新时期,即法律有规范、政策有要求、资金有保障、制度有衔接。这项工作早启动一年,我市提前争取了国家补助资金1.04亿元,让全市171388名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提前享受了改革开放的成果,沐浴了社会保障的阳光。
3、全面落实见成效。我市这项工作从2011年9月2日启动,但全面实施是在2011年12月7日冯云乔市长召开镇办行政一把手座谈会之后。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下,在各地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市应参保523134人,其中16—59周岁应参保缴费351746人,60周岁以上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171388人。目前,16—59周岁已参保缴费333455人,参保率达94.8%(超过省政府要求14.8个百分点),争取省政府缴费补贴991万元,征缴保费5571.56万元;发放基础养老金9426.34万元,发放率100%。
二、工作措施
1、以人为本,把惠民理念反映到政策中。我们多次深入镇办调研,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在此基础上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把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惠民利民的执政理念反映到政策层面上来:一是增加缴费档次。省里的试点政策确定了100-1000元十个缴费档次,考虑到我市城乡居民的经济收入情况,经省人社厅同意,我们增加了1500元、2000元两个缴费档次,供城乡居民自主选择。二是明确政府补贴。对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人员,明确由中央财政支付基础养老金,目前为每月55元;对16-59周岁的参保人每年给予缴费补贴30元,其中,省财政补贴20元,市财政补贴10元;对2011年7月1日没有达到60周岁的城乡居民实行按年参保缴费,其中对45—59周岁的城乡居民给予照顾,允许按政策向前补缴,如果在2011年12月31日前补缴,补缴年限还可享受财政补贴每年30元;对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市政府按最低缴费档次为其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三是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金,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参照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保值增值,并且不征收利息税。如果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依法继承。
2、宣传发动,把政策交给群众。为打消城乡居民的疑虑,我们采取举办养老金首发式、贴门神、办宣传栏、开广播会等方式,在全面宣讲政策的基础上,突出三个方面抓好宣传:一是突出缴费年限。对超过45周岁的城乡居民,鼓励其向前补缴,让其领取养老金时缴费年限能达到15年;对45周岁及以下的居民,鼓励其从现在开始缴费,尽量增加缴费年限。二是突出缴费基数。鼓励居民选择高档次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多缴多得。三是突出重点人群。对临近60岁的居民,要求工作人员点对点、人盯人做好政策讲解,引导其参保缴费。
3、行政推动,把责任落实到镇办。我们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人社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将这项工作责任分解到各地,由各地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同时,要求各地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行“一条边”管理,统一由各地分管财经的领导主抓,对人社、财政、村居会计实行“一条边”管理,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4、整体联动,把服务送到居民手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尽其能,各负其责,把服务送到群众手中。一是做好主动上门服务。基层人社服务中心、村居工作人员主动上门,为符合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条件的2560名瘫痪卧床人员,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把养老金发放到这些人手中。二是做好业务经办服务。每个镇设立基层人社服务中心,安排工作人员6名,加强业务培训,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同时,每个行政村配置一部银行转账电话,方便群众缴费和领取待遇。三是做好无缝对接服务。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经协商一致,为全市8569名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无户籍、无身份证的“两无”居民,开辟便民服务绿色通道。按照个人申请、村居证明、公安部门核实、村居公示的程序,及时为群众补办居民身份证,及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及时发放待遇。
5、考核推动,把任务落实到人头。我们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任务下达到各地,纳入各地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严格考核结账。同时,把任务分解到我局八个工作专班,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科、落实到人的办法,分四个阶段进行考核,硬帐硬结,严格兑现。通过综合运用检查督办、考核结账等手段使工作一直处于高压态势,促进了工作有序进行。
三、存在的问题
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由于我市人口基数大,起步晚,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工作中难免存在一些问题。
1、行政手段强制推动,工作方式欠妥。对新农保试点工作,国家提出的要求是坚持群众自觉自愿的原则,不搞强迫命令,不片面追求参保率。但为了把国家补助资金争取到手,为了把资金按政策分解到每个参保居民的个人账户上,我们采取了一些行政手段,追求了参保率,可能有少数基层干部不理解,有部分群众不满意。但是,如果不搞行政推动,2011年底我市就不能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任务,向上争取的资金就会有大量的堆积,国务院、省政府不仅要追回这笔资金、追究虚报冒领的责任,而且还要减少下年度拨付给我市的专项资金数额。此外,在行政推动过程中,还存在少数基层干部截留、挪用群众缴纳的社保卡费、保费,以及代领社保卡不发放和代扣代缴其他欠费问题。
2、突击性参保缴费,导致基础工作相对薄弱。由于农民工外出多,人员流动性大,加上去年年底督办力度大,少数地方为了赶进度,重保费收取和待遇发放、轻参保登记等基础性工作,导致参保登记和信息采集工作不扎实。如有的参保缴费和信息登统不对应,有的上报缴费人数和实际缴费人数不相符等。尽管我们正在进行全面清理和比对,但总体上来讲,影响了工作进度,牵扯了工作精力,导致我市2011年7月1日之后达到60周岁的参保居民,暂时无法领取养老金。
3、制度衔接有间隙,有待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实施后,国家和省里只出台了与老农保、村主职干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优抚制度的衔接办法。如从2011年7月1日起,在任村主职干部享受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的任职缴费补贴,直接进入个人账户;个人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自行选择缴费档次参保缴费,同时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的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并且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但是,国家和省里没有出台与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制度的衔接办法,配套政策制定工作滞后。
四、下段打算
1、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一项新制度,有很多优惠暂时还没有得到体现,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群众没有看到。因此,我们必须加强政策宣传,尤其要在突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上做好宣传。按照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趋势,今后越来越多的农民将会走向城市,成为产业工人。对于刚步入社会的年轻居民而言,先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后到企业工作参加保障层次更高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而参保缴费年限是企业退休职工计发初始待遇和享受调资待遇的重要依据,如今年我市第八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有一项重要指标,就是缴费年限满一年每月增加养老金3元,我们将以此为突破口,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城乡广大年轻居民自觉自愿参保。
2、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目标。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息采集工作机制,5月底全面整理规范参保信息;对2011年7月1日后达到享受待遇条件的人员,做好待遇发放工作,确保“不漏一人,不少一月,不差一分”;2012年年底前全面超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努力实现制度全覆盖、人员全覆盖。
3、完善各项制度。一是完善征缴体制和程序。加强人社和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挥财政部门的征收主体作用,调动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常年征收。二是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广大居民安度晚年的养命钱安全,为政府分忧,让群众满意。三是完善经办制度。规范日常管理,提高按制度办事、依程序操作的意识和能力。四是逐步完善制度衔接。尽快解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各类群体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问题。五是完善考核办法。注重平时工作考核,建立阶段性考核结账机制,实行硬账硬结。
4、提高服务质量。一是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参保数据导入、上传质量和工作效率,全面发放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三是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四是继续做好落实包保责任制,切实抓好续保和扩面工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党和人民赋予人社部门的光荣使命和神圣职责。长期以来,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和人大代表对人社工作给予了极大关怀和大力支持!今后,我们将再鼓干劲,再加措施,攻坚克难,努力做好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