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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2、13次会议公报

时间:2009年04月13日 来源:

 


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2009年3月6日在仙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口计生委主任  郑局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08年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有关情况,请予以审议。
    一、2008年度我市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取得的主要进展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监督保障下,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主线,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效能建设和提高部门执行力为抓手,不断强化以人为本、优质服务、文明执法的理念,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人口计划圆满完成,低生育水平进一步稳定。
    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全市共出生12997人,出生率9.01‰,比省定责任指标低1.99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5.44‰,比省定责任指标低1.46个千分点,政策内生育12511人,符合政策生育率96.26%,比省定责任指标高4.26个百分点,连续13年保持在93%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123.2,对比2007年略有下降。当年生育一孩妇女上环率58.84%,当年生育二孩及二孩以上夫妇结扎率60.96%,均完成了省定责任指标。得到了省人口计生委的充分肯定。
    (二)综合治理措施有效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势头呈现趋缓迹象。
    市里成立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案件查办专班,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任务和流程,进一步加大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力度。一是全力堵控源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B超孕检“三方四人”签字、持居民身份证和生育(服务)证孕检及分娩、B超孕检定点管理、终止妊娠药品实行印鉴卡管理、月报例会制度、信息共享和查询制度等,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堵塞管理漏洞。二是全面推行孕情包保。重点推行政策内二孩孕情包保,通过平时抽查、半年和年终考核等形式督促包保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合力查处典型。公安、卫生、药监、法院、纪委、监察等部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共查办“两非”案件26例,查处医技人员26名,其中公立医院医护人员8人,全部解聘、待岗处理,处罚到位;私立医护人员18人,全部吊销执业资格证书。
    (三)奖惩并重机制初现端倪,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取得新成果。
    仙桃市着力构建奖惩并重的工作机制,湖北省仙桃市坚持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中,重奖励、勤服务、严查处,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初步形成了富有仙桃特色的奖惩机制。
    积极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解除群众思想顾虑,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一是认真开展企业退休职工奖励政策落实的准备工作。广泛开展社会宣传,确保奖励政策家喻户晓。各地各部门统一工作程序与步骤,加强对申请人的资格、证件等审核审查,建立符合奖励条件职工个人档案。据统计,我市符合奖励条件对象为1794人,应兑现资金627.9万元。二是严格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审核确认。为确保特别扶助对象资格审查“零误差”,各地逐一走访调查,建立对象个案资料,最终确认符合条件对象92名,及时录入信息系统。三是继续开展对农村独生女户及政策内两女户绝育家庭女孩在初中升高中入学考试中给予加分照顾、在高考上线后予以奖励活动。2008年有495名农村独女户女及农村政策内两女绝育户家庭女孩享受了中考加10分的奖励优惠政策,有103名计生家庭女孩享受高考上线现金奖19.3万元。四是不断探索农村两女绝育奖管理办法。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摸清全市农村两女绝育户底数,初步建立以提供养老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两女绝育户奖励体系。
    积极搭建优质服务平台,初步形成了以项目带工作、以活动促发展的全优服务格局。一是高标准建设计生服务站。各地按照服务站规范化建设规划,积极筹措资金,精心组织立项、审批、设计、质监,确保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的高标准。2008年已完成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系列配套工作,完成郑场、三伏潭、长埫口、沔城等四个镇办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工作;胡场镇服务站基础建设已基本结束;沙湖、彭场等镇办规范化建设工程已全面开工,各项工作开展顺利。二是高频次培训技术服务人员。继续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大比武活动,不断提高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今年以来共开展妇科、B超类专业技术培训103人次,组织岗位练兵、技能考核等177人次,通过考核换发上岗证144例,有64名从业人员参加了理论知识考试,考试及格率94%。三是高效率完成项目工作。由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出资13万元,在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挂牌成立仙桃市乳腺病诊查中心,开展日常诊查工作;开展生殖道感染工程项目,在各镇办进行巡回普查,全年普查10.7万人次;积极做好宫颈癌早期筛查项目工作,全年筛查2.4万人次;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乳腺疾病普查工作,全年普查4.3万人次,查出乳腺癌疑似病例18例;与幸福微笑工程合作,完成45例唇腭裂患儿初筛,并免费为其中3名儿童施行唇腭裂修补术。四是高比例落实出生缺陷干预。指定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全市唯一婚检定点单位,确保检验设备齐全、项目设置科学合理,全年落实免费婚检7451对,占全年新婚对象的75%;积极做好福格森营养素使用推广工作,全市出生缺陷干预宣传面达90%,营养素使用面达40%以上。群众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满意率达到92.7%。
    积极探索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新途径,切实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一方面向社会宣传和公布征收标准,另一方面严肃查处拒缴典型,形成了严格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舆论氛围。一是进一步理顺了征收体制。变过去委托镇办和计生执法大队多头征收,多方争利的格局,为全权委托征收对象居住、从业镇办征收,市计划生育执法大队全力配合支持镇办征收,彻底消除空档断层、管理脱节的现象。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征管模式。按照统一程序立案、统一文书执法、全市一支笔审批、以镇办为主体征收、特殊对象申请法院强制征收的征管模式,使社会抚养费征管体系更加健全、更加便于操作。三是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分年度核定征收标准,建立健全社会抚养费分期征收评估制度,严格依法征收。同时采取分段结帐、定期通报进度等形式,督促镇办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2008年全市共征收社会抚养费683.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8.2%。四是进一步规范强制执行程序。切实发挥社会抚养费限制政策外生育的作用,针对特殊对象,联合法院强制征收,2008年共执行强制征收案件18例,征收金额34.6万元。
    (四)社区“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渐次展开,流动人口“一盘棋”格局有序推进。
    我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滞后于面上的计生工作,是计生管理的盲点和难点。在出台文件的基础上,我们与各街道办事处密切配合,社区属地化管理模式基本形成。社区与属地单位的计生管理关系基本理顺,共向街办、社区移交属地管理市直科局109个、二级单位325个,移交育龄管理对象17962人。社区规范化管理试点取得明显进展。一是健全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分别在城区解放街、杜柳、石码头等三个社区开展试点,在保留原有计生专干的基础上,共选配社区计生管理员3名、楼栋信息员(居民小组长)42名,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工作网络。二是准确登录相关信息。试点社区按照信息采集的规范化要求,逐户逐人查对相关证件,确保信息准确。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利用公安部门户籍资料核对、补充已登录信息。三是启动社区信息化管理。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加强社区信息系统硬件建设和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自主开发完成仙桃市社区人口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具有直观显示地理位置和人口基本信息的对应性、人口信息的无遗漏性和可变更性、便捷的查询显示功能与平台的开放性等显著特点,全面规范的社区属地化管理模式已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流动人口管理在建立健全综合治理体制、完善现居住地与户籍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实行“一分两记”、“一票两否”、双边联管共治、构建“一盘棋”管理机制方面有了新的进展。全年共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32000余本,流动人口持证率达到90.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为1700余名市外流动人口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放发催办单570余份,建立健全了流入育龄妇女档案,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流平台反馈率和有效反馈率均为100%。
    (五)各级党委、政府对人口计生工作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人口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入人心。
    市委、市政府坚持将人口发展战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将人口计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全市重大督查事项来抓,牢固树立大人口观念,强化人均意识。充分认识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入场券,抓计划生育工作,同时也是抓经济工作和发展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认为,抓经济工作好比抓分子,抓人口问题就是抓分母,只有分子、分母都达到理想指标,经济才能发展,社会才能和谐,国家和民族才能富强。各级各部门及时召开人口计生工作会议和各项专班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安排人口计生工作。市委书记、市长多次就人口计生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听取人口计生工作汇报,现场办公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镇办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加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力度,加强后进村组和薄弱部位、环节的整改。全年共笼子管理3个镇(办)、否决34村(居、单位),处理有关责任人113人次,有27名拟表彰、奖励对象因计划生育审核不合格被取消奖励资格。全市708名村计生专干工资待遇全部采用财政“直通车”方式兑现落实,镇、村工作专班在村级换届选举和工作变动中保持了基本稳定。
    二、当前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第一,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压力依然沉重。抽样调查显示,2008年育龄人群不想要孩子和只想生育一个孩子的比例为29.3%,比2001年下降了7.56个百分点;想生育两个孩子的比例为67.94%,比2001年上升10.71个百分点;想生育三个孩子以上的比例为2.76%,比2001年下降3.15个百分点。大部分育龄人口理想的生育子女数仍然是两个。从报表汇总数据分析也可以看出,我市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压力依然沉重:一是政策内出生人数呈结构性回升。受第四次出生人口高峰与生育政策微调的影响,2008年全市人口出生率比2007年上升0.72个千分点,出生人口增加526人。二是政策外生育出现反弹。早婚、早育现象有所抬头,个别党员干部和“名人富人”违法生育现象比较突出,少数地方政策外生育现象比较严重。三是群众生育观念出现滑坡。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抚养和教育成本逐渐降低,致使部分群众生育观念出现滑坡,想生育两个孩子、想生儿子的的愿望重新抬头。四是持续的低生育水平滋长了基层干部麻痹松劲的思想情绪。
    第二,重点难点工作推进缓慢。一是出生人口性别比仍在高位运行,指标下降幅度不明显。2008年全市处理“两非”案件26例,比2007年的43例减少了17例。年终考核115个样本点发现,孕情登记及时率为51.36%,部分镇办终止妊娠手术登记不规范。二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存在盲区。流动人口孕情难掌握、服务管理难落实、处罚难到位,政策外生育和选择性别生育的现象时有发生。
    第三,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一是少数镇办计生工作网络不健全。有的镇办人员设置不合理,综合素质不高,无法适应工作需要;少数村计生专干变动频繁,工作缺乏连续性,个别村甚至仍未配备女性计生专干。二是部分地方优质服务能力较差。不少镇办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经费投入不够,人员报酬无保障,缺乏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服务队伍整体水平不高、服务能力差。
    第四,人口计生工作环境和工作方式方法不能适应新形势。具体表现为:一是由于法制建设滞后、工作手段缺失,有的镇办人口计生工作陷于“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会用、蛮办法不敢用”的困境,特别是一些基础较差的地方,工作难度大,干部职工存在畏难和厌战情绪。二是有的地方盲目乐观,工作方法不得当,认为计划生育工作相对以往已经变成一种较为自觉的行动,不需要象前几年那样重视,更不需要大兵团作战,只要专班盯着就行了。三是有些职能部门固守部门工作思维,缺乏协调意识,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等方面有所欠缺,导致工作处处受限制,打不开局面。四是计划生育投入不到位,影响计生工作正常开展。根据省委、省政府、省财政厅文件规定,2008年人平事业费为10.80元,实际标准3.42元;应投入事业费1600万元,实际落实506万元,占应投入标准的31.63%,缺口1094万元。2009年人均事业费标准为   12.12元,应投入1806万元,以保证独生子女保健费、两女户绝育奖、后遗症并发症病人治疗、计划生育宣传、优质服务等工作正常开展的需要。
    三、以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总抓手,着力推进2009年人口计生工作
    做好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我们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同时也迎来不少希望和机遇。当前,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仙洪试验区建设,有利于实现新农村建设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互相促进的格局;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发挥更大作用;省《条例》的重新修订,为加强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我们将进一步坚定信心,抢抓机遇,攻坚克难,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全面完成2009年人口计生工作各项任务。
    指导思想:以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省《条例》为主线,努力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方法,强化大人口、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理念,创新体制,强化基层,夯实基础,更加注重利益导向,更加注重服务关怀,更加注重宣传引导,落实保障措施,促进低生育水平稳定;突出平抑出生人口性别比这个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制约人口全面发展的结构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问题,为促进仙桃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工作目标:全市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5%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稳中有降,人口出生统计准确率98%以上,当年生育对象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70%以上,2007年、2008年度政策外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的比例达到70%以上。争取在全省工作位次前移。
    方法与步骤:
    (一)认真组织开展《湖北人口与条例》宣传活动月活动,加大计划生育法制宣传力度。一是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大力宣传、全面贯彻新《条例》精神。修订后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2—3月为全市《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集中宣传月,全市各新闻宣传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掀起学习、宣传新《条例》热潮。要充分利用宣传车、专栏、固定标语、过街横幅、入户传单等,力争短时间内把新《条例》内容宣传到家喻户晓;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结合新《条例》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安排部署好本地、本部门工作。二是精心组织专题文艺巡演。要利用外出育龄群众返乡的时机,打好文艺演出这张特色牌,精心编排节目,精心组织巡回演出,采取群众最易于接受、也最乐于接受的形式,使新《条例》的宣传更加具体化、人性化。三是扎实开展各类培训。各中心学习组要把新《条例》学习纳入重要学习内容和“五五”普法规划。市委党校要将新《条例》作为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校学习班学习培训。市人口计生委要迅速组织镇、村两级计生专干集中培训,让专班全面掌握新《条例》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同时,要结合中央、省委《决定》精神,宣传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男女平等、关爱女孩的婚育新风,宣传男到女家落户、少生快富的先进典型,宣传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公开曝光 “两非”案件、重男轻女的反面典型,营造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效果。
    (二)认真组织开展“五大重点工程”,确保贯彻执行《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新突破。
    1、构建孕情包保工程,从源头上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孕情包保是堵控“两非”行为、平抑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重要措施,必须把包保责任落到实处。一是扩大包保范围。对符合条件未办理《生育证》的对象,要视同持证对象,纳入孕情包保管理。要尽快分村登录名册,确定镇、村两级包保责任人,签订孕情包保合同,明确包保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要集中时间入户与对象见面,宣讲相关政策,了解对象孕育打算及流出动向。二是提高孕情上报及时率。镇、村两级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包保责任,做到定期入户、经常随访,督促对象按时参加孕情检查,第一时间掌握孕情,及时上报孕情。2009年孕情上报及时率首次作为单项否决指标列入责任状,孕情上报及时率低于60%且居全市最后一位的镇办,将予以“一票否决”;孕情上报及时率居全市倒数第二、第三位的镇办,给予通报批评。三是强化经常性督办。要认真落实村干部盯到人、镇干部包保到村、班子成员包挂到片的孕情包保要求,并将包保花名册上报市人口计生委。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将对包保工作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专项验收,不认真履行包保职责的责任人,要通报全市,取消评先晋级资格,向市纪委写出书面检讨,缴纳罚款。
    2、构建“一盘棋”管理工程,提升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水平。坚持把为流动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质服务放在工作首位,不断探索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模式。一是强化目标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管理体制,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纳入三线考核责任制,统一考核结硬帐。对流动人口登记率、办(验)率、录入率、建卡率、免费服务率等重要工作指标实行目标考核。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部门工作的有效对接。二是开展人性化服务。对流入人口,要坚持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与户籍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对流出人口,要积极推广沙咀杜柳村、沙湖皮条洲村计生专干工作经验,把经常性电话慰问、照顾留守老人和儿童作为流动人口服务的重要工作内容,真心实意地与对象建立起友爱和谐、互相支持的工作关系,实现服务和管理的人性化。三是规范日常管理。坚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十项制度,做到办理《婚育证明》“十规范”、基础信息“四统一”、人员登记“五不漏”、流入信息变更“七及时”、重要信息“零差错”、提交反馈百分百,全面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四是打造工作亮点。突出仙桃是流出人口大市的特点,在积极做好流出育龄群众服务管理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形成仙桃特色的流出人口管理模式,打造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亮点。五是抓好纯社区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纯社区是我们计生工作的盲点,去年市人口计生委在城区石码头、解放街、杜柳等社区开展试点,取得了一些宝贵的经验。今年要全面推广社区试点经验,继续抓好其他16个纯社区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采取市办两级配套投入的办法,配齐社区计生专干和信息员,购置电脑等硬件设施,登录人口信息,全面开展工作。
    3、构建系统信息工程,创新基层基础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加快全市人口计生系统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机制与工作方法的转变。一是要加快网络系统升级。更新升级硬件设施,加大操作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改进和完善系统信息上报模式,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尽快与省网络系统升级全面接轨。二是提高信息采集全面性与准确性。要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采集全员人口信息,组织专班及时录入信息系统,通过对人口基本信息的全面采集和录入工作,彻底改变当前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的工作局面。三是加快办公自动化平台建设。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市人口计生委机关、下属单位及镇办计生办建成在线协同办公平台,启动人口计生办公自动化系统,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实现日常办公业务的网络化、自动化,提高系统办事效率。
    4、构建利益导向工程,营造全社会关心女孩、重视女孩的和谐氛围。积极探索和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措施,积极做好各种惠民政策与人口计生优先优惠政策的衔接,  形成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六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从政策上保证计划生育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一是统筹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市、镇两级统筹,对全市农村村民及个体工商户领证独生子女统一按标准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二是落实两女结扎户 “新农保”。从今年起,为已经实施结扎手术的两女受术对象提供不低于8000元的养老保险,解决两女结扎户养老的后顾之忧。投保资金由市镇分级负担,市里出大头,镇办出小头。三是提高独生子女农村医保报销比例。凡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家庭,报销独生子女医疗费用时凭证提高20%比例。四是继续实行中考加分奖励。
    5、构建综合治理工程,形成合力打击“两非”行为。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优势,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力打击“两非”行为。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B超和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公立医院要张贴悬挂预防打击“两非”的醒目标识,B超室必须全部安装探头,实行孕检监测,发现违规鉴定胎儿性别、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的,一律取消医疗单位当年“新农合”资格;个体医疗卫生机构的B超也必须实行规范化管理,不能按要求安装探头的,全部予以收缴;药监部门要对药品销售企业实行不定期抽查,对违规出售终止妊娠类药品的,一经发现,从快从重处理;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提前介入、主动参与“两非”案件的查处过程,严惩涉案人员;民政部门要及时通报婚姻登记信息,防止政策内孕情流失。各镇办要把“两非”案件的查办贯穿全年工作始终,2009年度每个镇办必须查办5例以上完整的“两非”案件,涉案人员全部处理到位。确保全年查办100例以上,其中涉及市内医技人员20例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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